近日下午,张家港市公安局南丰交警中队民警在204国道南丰大道路口执勤。当天14时15分许,民警看到一个“狭长”的影子,沿204国道由南向北缓缓驶来。随着车辆驶近路口,民警发现竟是一辆电动三轮车,而车后拖了一条十几米长的彩钢瓦“尾巴”。

  民警立即将这辆违规载物的电动三轮车拦截,驾驶人柏某告诉民警,因自己厂里装修需要用彩钢瓦,为了省路费,柏某便用电动三轮车载物上路了。

  随后,执勤民警对柏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指出该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极易引发各种交通事故。最后,按照法律规定,民警对柏某不按规定载物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处罚。